钢协[2008]106

关于授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

2007年度“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 环境友好企业”荣誉称号的决定

 

  有关单位:
    经按《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审定与奖励办法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严格评审,并经会长办公会审定,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决定授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、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、首钢总公司(北京地区)等三家企业2007年度“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”荣誉称号。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每三年对上述企业进行一次复查。
    希望各会员单位向这三家企业学习,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,努力做好清洁生产、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等有关工作,促进钢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。建议各获奖单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宣传、表彰,并根据自身情况配套奖励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

                     二○○八年六月十三日